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公众服务平台

安康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2023-10-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

战略部署,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快推动安康市绿色货运配

送示范工程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

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

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1803 号)、《关于加强城市绿色货运

配送示范工程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59 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李

克强总理关于“安康要发挥在整个秦巴山区的商贸物流中心作

用”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城市配送

的新要求和新期盼,抢抓中国(陕西)自贸区建设、新安康门户

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三个经济”,以建

成“绿色、智能、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为目标,

加快城市三级绿色货运配送体系优化升级,努力打造辐射陕鄂川

渝四省市的秦巴区域物流中心,全面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

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物流运输支

撑。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引导发展。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协作,积

极营造促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市场在资源

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物流企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

——生态高效,绿色发展。统筹规划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

体系,优化设施布局,强化资源整合,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

服务产业发展,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与城市功能融合、空间整

合。

——破解瓶颈,协调发展。以优化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组织体

系为重点,聚焦突出问题,着力破解制约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发展

的瓶颈和障碍,推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

——技术支撑,创新发展。落实新发展理念,深挖配送网络

潜质,全面提高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水平,积极应用新技术、

新模式,加快动能转换,实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的高质量发展。

三、创建目标

安康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从 2019 年 12 月开

始,至 2021 年 12 月结束,为期 2 年。创建期间,在安康中心城

区逐步建成以干支衔接型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站

为支撑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三级网络体系;建设 3 个干线公路与

城市道路相衔接的枢纽型物流园区、6 个公共配送中心、60 个末

端共同配送站点;新增配送车辆不少于创建初期的 20%,新增新

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占新增(更新)城市配送车辆的比例不少于

80%;在安康中心城区设置货运配送车辆临时停靠泊位不少于 50

个,新能源配送车辆充电桩不少于 100 个;大型超市(卖场)、

连锁店等商贸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集中、夜间)配送的比例不低

于 50%,培育 5 家以上(其中 AAA 级物流企业不少于 1 家)城市

绿色货运配送示范企业;城市配送吨公里运输成本较创建初期降

低 10%以上,城市配送车辆平均日单车行驶里程较创建初期提高

20%以上。城市配送车辆百吨公里周转量燃料消耗较示范建设期

初降低 3%以上。创建期末,初步建成“绿色、智能、集约、高效”

的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体系,全面达到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

创建评价考核指标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绿色货运配送管理机制

1.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市政府组建工作机构,建立联席会议

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督导示范

工程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建立督办考核工作机制,制定管理考核

办法,定期开展考核评估。

2.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市政府在新能源车辆购置与营运、配

送中心建设、末端配送站点建设、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市场

主体培育等方面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建立相对稳定的城市绿色货

运配送发展资金投入机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

发展,在新能源车辆购置与营运、配送中心建设、末端配送站点

建设、先进组织模式推广应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

金支持。

(二)加快城市绿色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三级网络体系

1.建成 3 个货运枢纽(物流园区)。以市区高速公路出入口

或国省道沿线的现有物流园区为依托,建设 3 个集仓储、堆场、

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于一体的综合型枢纽物流园区作为一级节

点,解决城区所需货物集中调度和分拨。建设安康无水港多式联

运物流集散中心、安康高新物流枢纽园和安康江南物流枢纽园,

并按照相关文件(立项批复、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竣工验

收)要求的时间节点考核项目进度,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2.建成 6 个配送中心。建成 2 个电商快递集中配送中心,1

个以大型商超、连锁经营为主的快消品专业配送中心,1 个依托

冷库设施配送生鲜食品等商品的冷链配送中心、1 个依托烟草销

售为主的烟草配送中心,1 个服务医药品、医药耗材配送,集仓

储、分拨、配送功能为一体的医药配送中心。各配送中心按照相

关文件(立项批复、工可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竣工验收)要求

的时间节点考核项目进度,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3.建成 60 个末端配送站点。在社区、学校、重点商贸、连

锁超市经营区等建成 60 个末端公共配送站点,能够为终端客户

提供停靠、装卸、分拣等服务,满足末端商品配送需求。制定末

端配送站点建设标准,统一标识,按照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并进行

考核。

(三)加快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使用

1.引导城市货运配送示范企业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城市配

送车辆,推动城市货运配送车辆的厢式化、专业化发展,规范城

市绿色配送车型,统一标识,规范管理。建立城市货运配送运力

投放机制,提高新能源货车在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中的占比。支持

城市货运配送企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引导城市货运配送、

商贸流通企业和快消品、农副产品、商超配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

能源货车。创建期内新增城市配送车辆除必要专业车辆外,原则

上一律为纯电动车辆;创建期内新增新能源物流车辆 100 辆,冷

链运输车辆 5 辆,末端配送电动三轮车 200 辆。

2.根据新能源货运配送车辆的充电需求,优化利用公共充电

设施,加快推进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充电设施建设。引导充电

桩建设企业在物流枢纽、配送中心、末端站点三级节点以及城市

商贸区、物流集聚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区域建设运营新能源

充电设施。示范期末,城市配送新能源纯电动货车与充电桩的配

置比例小于 4:1,新建充电桩不少于 100 个。

(四)优化城市货运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

1.加强城市货运配送、车辆运力等需求的调查研究,从功能

上梳理安康城区主要货运通道,加强对城市干支衔接型、城区货

运配送等车辆的通行管控,实施城市货运配送车辆分时、错时、

分区域通行措施,相对于传统燃油配送车辆,为新能源物流配送

车辆制定并实施更加优惠和便利的通行政策,放宽新能源配送车

辆通行时间、通行区域限制;支持中心城区对非新能源货车实施

严格的管控措施,规范绿色配送专用电动三轮车的管理。

2.制定城市配送车辆停放管理措施,合理规划临时停靠泊

位,为新能源配送车辆制定并实施更加优惠的停车政策。在中心

城区终端配送需求区域规划 50 个以上绿色配送车辆停车位,明

确标线标识,公布车位位置和使用要求,着力改善城市货运配送

车辆“停靠难”。

(五)发展先进的配送组织模式

1.大力推行“统仓统配”“多仓共配”“社区物流”等仓配一

体化的先进物流模式。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采购提高

统一配送率,利用其物流系统为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统一配送。

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多用户共同配送中心,开展标准化集中

统一仓储配送服务。积极发展便利配送、便民收发的末端自助配

送模式。示范期末,中心城区大型超市(卖场)、连锁店等商贸

流通企业采用共同配送的比例不低于 50%。

2.强化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现代冷链物流体

系。鼓励骨干企业资源整合、拓展服务,推广“连锁直销+冷链

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社会化冷链共同配送”等新型冷

链物流运作模式,推广高效安全节能制冷技术和装备的应用。

(六)推进绿色货运配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建成城市货运配送运行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整合交通、公安、

商务、邮政等部门政务信息,实现与城市货运配送企业信息平台

有效对接,能够与省级平台、部级平台、i 安康城市智慧治理平

台相互连接,实现在线填报和运营数据动态接入,为货主和城市

配送企业提供信息查询、车辆监管、交通引导、数据分析、信用

评价等服务,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对示范企业日常监管、绩效考核

和示范企业对政务信息服务的需求,提升城市货运配送信息化服

务和监管水平。

(七)培育绿色高效规范的市场主体

围绕电商、快销品、农产品、药品、烟草等领域,加大扶持

力度,鼓励配送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和品牌化发展,培育一批运

作高效、服务规范、绿色节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型城市货

运配送企业。示范期末,培育 5 家(至少 1 家 AAA 级)以上运作

高效、服务规范的专业化城市货运配送企业。同时加强城市绿色

货运配送企业市场监管和考核,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八)促进城市配送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检测和分析

开展城市货运配送需求量统计调查方法及评价体系研究,对

政策保障、基础设施、市场主体、通行政策、主体目标等进行评

估分析和梳理总结,科学评估绿色城市配送示范创建促进城市配

送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效果,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良好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到创建期末,全面完成降本增效和节能减排目

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

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重大事项决策、部署和总体方案的推

进。市长任组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

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

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

疗保障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国网安康

供电公司、地电安康分公司和汉滨区政府、安康高新区管委会、

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

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

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商务局、市邮政

管理局、市运管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根据需要从相关部门各

抽调 1 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

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

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细化考核指标和建设任务,明确各项任务项目载体,科学制定工

作进度计划,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示范创

建各项工作。

(二)政策资金支持。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落实市级专项资金保障,统筹整合支持绿色

货运配送发展,在创建期初期末降本增效节能减排调查、新能源

车辆购置与营运、配送中心建设、末端配送站点建设、先进组织

模式推广应用、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三)保障建设用地。充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

划和示范创建实际需求,布局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市

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优先在已批土地内安排用地;将末端

物流站点设施配套需求纳入住宅小区、商业设施等基本配建标

准,将末端物流基础设施配套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使用地和配套

建设得到应有保障。

(四)严格通行管控。在中心城区和沿江沿河道路落实货运

车辆禁限行管控措施,便利新能源配送车辆通行,巩固“铁腕治

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确保“南水北调”水源安全。

(五)强化督导考核。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

考核,列入重点工作督办内容,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

考核评价,实行半年和年度专项综合检查机制。各成员单位制定

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对相

关部门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

务。

(六)加强宣传引导。将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纳

入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倡导低污染、低能耗、低排放的城市绿色

货运配送,倡导“商品分销+共同配送”“连锁采购+共同配送”“批

发市场+共同配送”等配送组织模式,大力推进绿色配送服务进

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引导群众选

择绿色货运配送模式,为创建全国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营

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安康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创建重点任务分工及实

施计划表(2020—202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