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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更新调整情况的报告

2024-01-02

省交通运输厅:

在省厅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扶持下,我市2019年12月列入第二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印发《安康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示范创建工作。受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2021年8月,我市申请暂缓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省厅已报部同意延期验收。

2023年2月,安康市委、市政府立足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部署和省委赋予安康“建设汉江生态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科学定位,围绕高质量发展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接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工作,出台了《支持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的政策措施》,从市本级财政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落实962 万元专项支持新能源货运车辆购置、运营补贴,A级以上物流企业认证奖补和货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等,创建工作整体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推进示范创建过程中,在坚持创建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前期下,重点针对中心城区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企业“新陈代谢”经营变化实际,更新调整了 2020年2月确定的实施方案部分物流节点,主要包括:

一、干支接型枢纽(物流园区) (1个)将2020年2月方案中3个干支衔接型枢纽(物流园区)“安康无水港多式联运物流集散中心、安康高新物流园区枢纽中心、江南物流园配送枢纽”调整为“启云(京东)智慧物流园”

二、公共配送中心(3个)将2020年2月方案中的6个公共配送中心调整为3个更新调整为:安康九九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康速通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康市宝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现将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评审修编后的《安康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市政府创建实施方案和更新调整对比表随文上报,请审查。

附件:1《安康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20年2月)

2.《关于印发安康市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 (2020)4

3.现有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企业更新调整对比表